生態紡織品檢測認證Oeko-Tex Standard 100
國際生態紡織品測試Oeko-Tex Standard 100:
OEKO-TEX Standard 100是紡織品領域的產品認證,針對紡織品供應鏈上的全部產品進行有毒有害物質檢測和認證,在全球紡織品有害物質檢驗領域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2016年1月,OEKO-TEX國際環保紡織協會發布了*新版OEKO-TEX Standard 100標準和限量值要求。在3個月的過渡期后,新標準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標準充分結合了*新版REACH高度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有害化學物質零排放(ZDHC)行動”和“去毒行動”的要求,致力于推動整個行業達成共同的環保目標。
本次的更新主要集中在OEKO-TEX standard 100的附錄四及附錄五。與2015年版本相比,OEKO-TEX Standard 100 新標準主要有以下十二項變化。
生態紡織品主要測試項目:
pH值測試
甲醛測試
可萃取重金屬測試
六價鉻測試
殺蟲劑含量測試
酚類物質含量測試
偶氮染料測試
致敏和致癌染料測試
氯苯和氯甲苯含量測試
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測試
有機錫含量測試
色牢度測試
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測試
氣味測試
石棉含量測試
GB 18401項目簡介:
2003年11月27日,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正式發布國家強制標準GB 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該標準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2010年進行了更新。該技術規范規定了紡織產品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實施與監督。該技術規范適用于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和使用的服裝和裝飾用紡織產品。
該規范將所有列入控制范圍的產品分為三個大類:
類型 |
典型示例 |
A類(嬰幼兒用品) |
尿布、尿褲、內衣、圍嘴、睡衣、手套、襪子、外衣、帽子、床上用品等 |
B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 |
文胸、腹帶、背心、短褲、棉毛衣褲、襯衣、(夏天)裙子、(夏天)褲子、襪子、床單等 |
C類(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 |
毛衣、外衣、裙子、褲子、窗簾等 |
GB18401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項目 |
A類 |
B類 |
C類 |
|
甲醛含量(mg/kg)≤ |
20 |
75 |
300 |
|
PH值¹ |
4.0-7.5 |
4.0-8.5 |
4.0-9.0 |
|
色牢度²(級)≥ |
耐水 |
3-4 |
3 |
3 |
耐酸性汗漬 |
3-4 |
3 |
3 |
|
耐堿性汗漬 |
3-4 |
3 |
3 |
|
耐干摩擦 |
4 |
3 |
3 |
|
耐唾液 |
4 |
- |
- |
|
異味 |
無 |
|||
可分解出致癌芳香的偶氮染料³(mg/kg) |
禁用 |
|||
1. 后續加工工藝中必須要經過濕處理的非*終產品,PH值可放寬至4.0~10.5之間; 2. 對需經洗滌褪色工藝的非*終產品、本色及漂白產品不要求;扎染等傳統的手工著色產品不要求;耐唾液色牢度僅考核嬰幼兒紡織產品。 3. 致癌芳香胺清單見附錄C,限量值≤20mg/kg。 |
GB 31701項目簡介: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公布了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將于2016年6月1日開始實施,該標準是我國*部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童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該標準對兒童服裝的安全性能進行了全面規范,將有助于引導生產企業提高兒童服裝的安全與質量,保護嬰幼兒及兒童健康安全。
新標準GB 31701-2015適用于在我國境內銷售的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布藝毛絨玩具、布藝工藝品、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箱包、背提包、傘、地毯、專業運動服等不屬于本標準的范圍。
標準實施過渡期為兩年,2016年6月1日前生產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產品允許在市場上繼續銷售至2018年5月31日。
該標準將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做如下分類:
1) 嬰幼兒紡織產品: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品。
2) 兒童紡織產品:年齡在3歲以上,14歲及以下的兒童穿著或使用的紡織品。
GB 31701-2015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1)總則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安全技術要求分為A類、B類和C類。同GB 18401分類。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應同時符合GB 18401和GB 31701的要求。
嬰幼兒紡織產品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注本標準編號及“嬰幼兒用品”(例如:GB 31701 嬰幼兒用品)。
兒童紡織產品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注本標準編號及符合的安全技術類別(例如:GB 31701 A類、GB 31701 B類或GB 31701 C類)。
2) 織物要求
項目 |
A類 |
B類 |
C類 |
|
甲醛含量(mg/kg)≤ |
20 |
75 |
300 |
|
PH值¹ |
4.0-7.5 |
4.0-8.5 |
4.0-9.0 |
|
色牢度²(級)≥ |
耐水 |
3-4 |
3 |
3 |
耐酸性汗漬 |
3-4 |
3 |
3 |
|
耐堿性汗漬 |
3-4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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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干摩擦 |
4 |
3 |
3 |
|
耐唾液 |
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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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味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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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解出致癌芳香的偶氮染料³(mg/kg) |
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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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后續加工工藝中必須要經過濕處理的非*終產品,PH值可放寬至4.0~10.5之間; 2. 對需經洗滌褪色工藝的非*終產品、本色及漂白產品不要求;扎染等傳統的手工著色產品不要求;耐唾液色牢度僅考核嬰幼兒紡織產品。 3. 致癌芳香胺清單見附錄C,限量值≤20mg/kg。 |
3)填充物要求
纖維填充物應符合GB 18401 相關安全技術類別要求
羽絨羽毛填充物除應GB 18401 相關安全技術類別要求,還應符合GB/T 17685中微生物技術指標的要求
4) 附件要求
嬰幼兒產品各類附件抗拉強力要求
銳利尖端和銳利邊緣要求
繩帶要求
5) 其它
包裝中不應使用金屬針等銳利物
產品上不允許殘留金屬針等銳利物
嬰幼兒服裝上耐久性標簽縫制部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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